關于嚴禁堵塞、占用消防通道的通知
文章來源: 武裝保衛處 發布于: 2017-12-26 瀏覽: 7242
全校各單位、各位師生員工:
今年以來,全國各地發生了多起火災事故,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失。為了保證消防通道、應急疏散出口暢通,不影響滅火救援行動順利進行,《消防法》明確規定禁止單位、個人堵塞、占用消防通道,現予重申,望務必遵守。
《消防法》第六十條:單位違反本法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責令改正,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:
(一)消防設施、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、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,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;
(二)損壞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設施、器材的;
(三)占用、堵塞、封閉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;
(四)埋壓、圈占、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;
(五)占用、堵塞、封閉消防車通道,妨礙消防車通行的;
(六)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;
(七)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。
個人有前款第二項、第三項、第四項、第五項行為之一的,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、第四項、第五項、第六項行為,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,強制執行,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。
武裝保衛處
2017年12月25日

